制冷系统的安全装置对生产运行中所出现的异常危险情况,防止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。但是,由于错误的操作,或违反安全技术规程而造成的重大事故还时有发生。因此,还必须制定科学而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,并严格遵守执行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。
下面来说说制冷系统在开机时的操作程序,具体如下:
(1)制冷空调系统中的运动部件,如传动皮带、联轴器等应加防护装置,否则禁止运转。
(2)降温和升温必须缓慢地进行。
(3)为防止环境污染和氨中毒,从制冷系统中排放不凝性气体时,需将经过专门设置的空气分离器放入水中。
(4)为了防止高温、高压的气体制冷剂串入库房,使机器负荷突增,规定贮液器液面不得低于其径向高度的30%。
(5)为防止贮液器、排液桶出现满液影响冷凝压力,使系统运行工况恶化,贮液器的页面不得超过其径向高度的80%。
(6)由于制冷设备的油和氨一般呈有压力的混合状态,为避免酿成严重的跑氨事故,严禁从制冷设备上直接放油。
(7)当设备间的室温达到冰点温度时,对所有用冷水的设备,在停用时应将剩水放尽,以防冻裂。
为防止检修时因设备内残存的制冷剂造成操作者中毒和窒息,特别是为避免氨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炸,以及氟利昂遇到明火会分解出剧毒物质,在制冷剂未抽空或未置换完全而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,严禁拆卸机器或设备的附件进行焊接作业。同时,还规定在压缩机和辅助设备间不能有明火,冬季严禁用明火取暖。
(8)为防止触电,在检修制冷设备时,特别是检修水泵、风机等远离电源开关的设备时,须在开关上挂工作牌,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,其他人员不允许乱动。
(9)在检查和维修机器间和泵房的机器设备和阀门时,必须采用36V以下电压和照明电源,而潮湿地区则应采用12V以下的照明电源。
(10)在检修制冷系统的管道时,若需要更换管道或增添新管路,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无缝钢管(氟利昂制冷系统可以采用无缝钢管或紫铜管),严禁采用有缝管和水暖管件。
(11)制冷系统在大检修后,应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实验。对设备增加焊接或连接管道后,亦应进行气密性实验,合格后方允许使用。